本校停車場車輛受損車主通報及保險理賠處理流程

(校園樹木、磁磚等因素導致車輛受損(非天然災害受損))

備註:

  • 本校保險合約每年皆可能有所不同,相關理賠應依本校與保險公司所簽訂之合約為準,是否得申請理賠仍需保險公司核定。
  • 天然災害所導致之車輛損害,不在保險理賠範圍內。

流程:

    1. 發現者請記錄發現日期及時間。
    2. 請通知本校值勤室(07-525-2000 #6666 或 #6667),值勤室日誌須記錄受損日期、時間、地點及車號。
    3. 校安組同仁請至現場拍照(每台受損車輛約 4~5 張照片,其中 1 張必須拍到車號),並務必拍攝車輛受損位置。
    4. 校安組同仁請留下車主車號、姓名、學號及聯絡電話。
    5. 車主部分:
      1. 請車主多拍攝車輛受損照片,有利於保險公司理賠審核。
      2. 提供車輛行照(影本)。
      3. 請車主先至車行估價(先勿修車,保險公司會派員勘查),估價後將車行估價單送至車管會辦公室。
      4. 提供車主身分證(影本)(若行照為父母名義,須另提供父母身分證)。
      5. 提供銀行存摺(影本)(若行照為父母名義,須另提供父母存摺)。
    6. 保險理賠對象為行照上登記之車主,而非駕駛人,所提供資料須與行照登記人一致。
    7. 資料備妥後,請送至車管會辦公室辦理(車管會辦公室:本校行政大樓 1 樓;葉先生,分機 2382)。如有疑問,請洽車管會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