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辦理109年中秋節及十月慶典期間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主旨:請加強辦理109年中秋節及十月慶典期間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 0 9 年9 月2 2 日臺教政( 一) 字第1 0 9 0 1 3 4 8 6 7 號書函辦理。
 
二、請相關單位依教育部「109年十月慶典期間機關維護工作計畫」(如附件)先期規劃推動各項維護措施,機先防處危安或洩密事件發生。
 
三、為防範火災事件發生,請各單位協助配合辦理下列防範事項並轉知所屬:
(一)校園內禁止私自營火、野炊、烤肉、燃放爆竹、煙火、沖天炮等屬於燃燒性物。
(二)電器、中央空調(含冷氣機)及實驗設備長期無人使用時,應將電源插頭自插座拔除。
(三)中央空調(含冷氣機)、實驗設備及其他電器設備在運轉時,人員應在現場。
(四)實施日常或定期用電檢點,以即早發現異常狀況及保持良好電氣絕緣,例如插座及插頭是否保持清潔無塵埃厚積及破損、延長線是否在容許負載容量下使用並使用具有過載保護自動斷電裝置的產品等。
(五)實施日常或定期冷氣機及其他用電量較大之電器設備保養及紀錄。
(六)加強場所內部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四、另108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2點本校理工大樓4樓實驗室遭竊賊進入,致財物損失。因此,各單位在連續假期及下班時應加強門戶管理及門禁監視系統,人員離開教室或辦公室時,應確實將門、窗(含氣窗)關妥後上鎖,窗戶並加扣窗扣,貴重物品應收置妥當或放於置物櫃上鎖保管始得離去。至於個人財物勿留置辦公處所內。
 
五、本校為開放空間,總務處駐衛警已針對建築物內部及公共區域加強巡邏,全校人員亦應具備安全常識,如發現可疑人員,請協助記下特徵(人、事、時、地、物)並通知行政大樓值勤室( 分機6 6 6 6 、6 6 6 7 ) 或緊急救助專線: ( 0 7 ) 5 2 5 - 6 6 6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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